我对珊瑚虫事件的一点想法

    技术2022-05-11  7

    在的一个热贴了有人对这个事件发表了看法,其中他用了这样一个故事来比喻:              某茶馆为了做生意,在茶馆里面除了消费的顾客外,同时还允许没有消费的客人也到里面坐坐,大家可以在里面侃大山等等。同时茶馆自然是要赚钱的,这样一来在茶馆里面不免就会摆放有一些商品出售等,或者是发一些宣传品之类。        某天来了个人某甲,在茶馆里面划出块区域,让那些没有在茶馆里面消费的客人坐到那个区域,在那个区域,某甲此人还不让茶馆去做生意,而是自己在那里做生意。        这么一来茶馆自然不同意,但是某甲此人不但不听,继续要求茶馆继续免费提供场地,而不让茶馆赚钱,而是自己赚钱。        于是这家茶馆就报了案,****就把此人抓了起来,但是这么一来,很多没有消费的客人不干了,都来指责茶馆了。        理由有这么几点:    第一,某甲此人虽然划出了区域,但是帮茶馆拉来了客人(备注,这些拉来的客人都在某甲那里,茶馆是没有消费的)    第二,茶馆是FB,借用公权力侵害了某甲此人及其他没有消费的客人的利益。    第三,外地(国)都允许这么干的,中国为什么不行。            看完这个故事,大家觉得这里是不是很滑稽了啊。这件事折射出几个要点:        第一,在茶馆的地盘上,同样了人家有自己的决定权利“我的地盘我做主”,人家愿意卖的贵还是便宜都是人家的事,你不愿意大可不去。你不能比如进了一个餐馆,吃完了,然后说你这里的价格怎么比别的地方贵,要按别的地方价格付款吧。        第二,在茶馆的方面,人家有各种成本在那里,场地是人家建起来的,作为某甲,跑到人家的地盘上去,把人家地盘划出一块来,而且还是利用人家的服务,自己来赚钱,同时还阻止对方赚钱的机会。哪个茶馆经营者会同意?如果有不同的意见的朋友,明天开始徽剑叫上一帮人天天上你家用你家煤气做饭如何?当然是不给钱的。   贴主最终是站在QQ那一边,我不知道哪方是对,这个事件涉及范围很广,影响也很大,最近仅剩的一个自主IPQQ 开发团队--飘云也解散了 ,引起我很多思索,不得不写点东西。         首先我觉得那个比喻完全不合理。         关键在于他所打的比喻中,某甲与茶馆已经是融合为一体的,于是才有占地方,阻碍的说法  这种情况更像是soff(珊瑚虫QQ作者)把腾讯官方的下载服务器的文件更改为他的珊瑚虫版以致所有  下载的用户使用的都是珊瑚虫版,正如所有进茶馆的人进入的都是“某甲占地方的茶馆”  但现在是官方版与珊瑚版共存的情况,用户完全可以自由选择,所以根本不存在“占地方”,  “断了TX的财路”可说。我觉得讨论的重点应该在于soff是否有侵权。因为存在两个版本,  我联系到盗版软件,存在盗版和正版,而盗版的好处是免注册(类比珊瑚版没广告...),我们  知道如果破解别人的软件然后刻盘去买这毫无疑问是侵权行为。因为他是拷贝了别人的成果拿去  卖,从中获取利益。但如果只是破解的话,那是否会侵权呢?看网上破解软件横飞就知道是不会的。  (我没有很具体了解我国的法律,但我知道像美国那些国家是不追究,前一段时间ipod phone的  破解不是炒得挺热闹的吗?)。  现在进一步,我们假设soff是盗版了QQ,那他有没有用他来获取利润呢?我不太清楚。  假设他有用珊瑚QQ来获取利益,这种获取利益的途径(假设是挂广告)与卖盗版软件  又有着本质的不同,前者是附加形式,后者卖的是本体。如果你要把他们看成是一样--都是  获取利益,那又产生一问题--QQ这个软件本身是免费的。也就是说获得它的成本是0,"买入"和"卖出"并没  盈利,如果这样犯法,那么以下行为犯不犯法呢?--我以100块买了某公司的X软件,我破解它去  掉安装输入密钥的繁琐过程,然后以100或者多一点价钱卖给用户,我从中不赚取或者赚取一点去掉“繁琐”  所获得的报酬。更贴切一点如果不是破解,而只是把该X软件的一些广告去掉呢?由于是以100买  回来再修改卖出去于情理来说并不违法,那我能不能说soff 是以0块买回QQ修改后再以0块卖出去,而  获得报酬的方式则是发展用户和网站在网站挂广告呢?这算不算违法呢?  我不清楚,所有问题只能归结于当前法律的空白,很难用现有的商业模式和与之匹配的法理体系去判断新型的商业中的问题合理与否。只能说soff是新法律演化过程中的牺牲者,珊瑚虫这类事件的出现会引起人们对新的一个法律模棱点进行思索和裁定,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