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manuel Kant and Russell

    技术2022-07-05  158

    伊曼努尔·康德Immanuel Kant,1724年4月22日-1804年2月12日)德国哲学家,德国古典哲学创始人。他被认为是对现代欧洲最具影响力的思想家之一,也是启蒙运动最后一位主要哲学家。

    康德哲学理论的一个基本出发点是,认为将经验转化为知识的理性(即“范畴”)是人与生俱来的,没有先天的范畴我们就无法理解世界。他的这个理论结合了英国经验主义与欧陆的理性主义,对德国唯心主义与浪漫主义影响深远。康德的伦理学理论也十分著名。此外他还曾针对太阳系的形成提出第一个现代的理论解释,即康德-拉普拉斯假设 (Kant-Laplace hypothesis)。

    1724年4月22日康德出生于东普鲁士首府哥尼斯堡(Königsberg,今天的俄罗斯加里宁格勒)的一个马鞍匠家庭,家人都是虔诚的新教徒;1740年进入哥尼斯堡大学攻读哲学,1745年毕业;从1746年起康德去一个乡间贵族家庭担任家庭教师九年;1755年康德重返哥尼斯堡大学,完成大学学业,取得编外讲师资格,任讲师15年;1770年康德被任命为逻辑和形而上学教授;1786年升任哥尼斯堡大学校长;1797年辞去大学教职;1804年2月12日病逝。

    康德在哥尼斯堡大学任教期间先后当选为柏林科学院、彼得堡科学院、科恩科学院和意大利托斯卡那科学院院士。康德终生没有离开过哥尼斯堡。

    康德的生活十分有规律,以至当地的居民在他每天下午3点半散步经过时来对表。或许正是因为这种有规律的生活方式,康德很少受到疾病的折磨。不过康德是一个非常好交际的人,十分健谈,经常邀请客人与他共进晚餐。

    康德的一生可以以1770年为标志分为前期和后期两个阶段,前期主要研究自然科学,后期则主要研究哲学。前期的主要成果有1755年发表的《自然通史和天体论》,其中提出了太阳系起源的星云假说。在后期从1781年开始的9年里,康德出版了一系列涉及领域广阔、有独创性的伟大著作,给当时的哲学思想带来了一场革命,它们包括《纯粹理性批判》(1781年)、《实践理性批判》(1788年)和《判断力批判》(1790年)。“三大批判”的出版标志着康德哲学体系的完成。三大批判分别探讨了认识论、伦理学以及美学。虽然从时间上排列应该是《纯粹理性批判》(1781年)、《实践理性批判》(1788年)和《判断力批判》(1790年),但从其理论体系上则应以《纯粹理性批判》(1781年)、《判断力批判》(1790年)和《实践理性批判》(1788年)。

    政治上,康德是一名自由主义者,他支持法国大革命以及共和政体,在1795年他还出版过《论永久和平》一书,提出议制政府与世界联邦的构想。其生前最后一本代表性的著作是《人类学》(1798年),一般认为其是对其整个学说的概括和总结。康德晚年已经以一名出色的哲学家闻名于世,他去世后,人们为他举行了隆重的葬礼。

    虽然康德使用的是批判哲学,他本人却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哲学理论。他本人自称发动了一场哲学领域内的哥白尼革命。在康德所处的时代,欧洲哲学思想主要有两种重要理论:由洛克、休谟等人发展出来的经验主义,以及笛卡儿等人的理性主义。经验主义者认为人类对世界的认识与知识来源于人的经验,而理性主义者则认为人类的知识来自于人自身的理性。

    而康德则在一定程度上接合了两者的观点。康德认为知识是人类同时透过感官与理性得到的。经验对知识的产生是必要的,但不是唯一的要素。把经验转换为知识,就需要理性(康德与亚里士多德一样,将这种理性称为“范畴”),而理性则是天赋的。人类通过范畴的框架来获得外界的经验,没有范畴就无法感知世界。因此范畴与经验一样,是获得知识的必要条件。但人类的范畴中也有一些可以改变人类对世界的观念的因素,他意识到,事物本身与人所看到的事物是不同的,人永远无法确知事物的真正面貌。

    位于现俄罗斯加里宁格勒的康德墓碑

    而时间和空间在康德看来是两个先天特殊的概念。在《纯粹理性批判》一书中康德指出,没有人可以想像一个存在于没有时间与空间的世界中的物体,因此他强调没有时间与空间,经验就是不可能的,这两者先于一切经验。

    此外康德也认为经验必需来自于心灵以外。也就是说,一个人可以感知、理解他周围的世界,但永远无法感知、理解自己本身,因为知识的产生需要时间、空间与范畴三个要件。

    在因果律方面,康德也推翻了休谟的观点。休谟认为因果律并不存在,人类只是由于习惯才认为两个现象之间有关联。也就是说,我们只能感知白球与黑球的运动,但却无法感知白球导致黑球移动的肇因。正是因为我们无法感知因果律本身,所以休谟认为我们无法证明因果律的存在。但是康德认为因果律是人类理性的结果,康德赞同休谟认为因果律不来自于经验,但他相信可以证明自然法则,因为自然法则就是人类认知的法则。因果律其实就是人类理性的表现。

    在宗教问题上,康德承认无论是经验还是理性都无法证明上帝的存在。但是他认为,为了维护道德的缘故,我们必须假设上帝与灵魂的存在。他把这些信仰称为“实践的设准”,即一个无法证明的假设,但为了实践的缘故该假设必须成立。

    伦理学方面,康德否定意志受外因支配的说法,而是认为意志为自己立法,人类辨别是非的能力是与生俱来的,而不是从后天获得。这套自然法则是无上命令,适用于所有情况,是普遍性的道德准则。康德认为真正的道德行为是纯粹基于义务而做的行为,而为实现某一个个人功利目的而做事情就不能被认为是道德的行为。因此康德认为,一个行为是否符合道德规范并不取决于行为的后果,而是采取该行为的动机。康德还认为,只有当我们遵守道德法则时,我们才是自由的,因为我们遵守的是我们自己制定的道德准则,而如果只是因为自己想做而做,则没有自由可言,因为你就成为各种事物的奴隶。 其学说用其自己的说法乃是主要回答四个问题:1、我能认识什么?2、我应该想什么?3、我希望什么?4、人是什么?

    名言
    教育的目的就在于使人成为人 有两件事物我愈思考愈觉神奇,心中也充满敬畏,那就是我头上的星空与我心中的道德准则,它向我印证:上帝在我头上,也在我心中。

    [编辑] 康德的德文著作
    伊曼努尔·康德全部论著Was ist Aufklärung? (1783) 纯粹理性批判 (1781) 纯粹理性批判(第二版、修订版) (1787) 论永久和平 (1795) 关于教育学 (1803) 自然通史和天体论(1755) 论活力的正确评价 实践理性批判(1788)

    伯特兰·阿瑟·威廉·罗素,第三代羅素伯爵,OM,FRS(Bertrand Arthur William Russell, 3rd Earl Russell,1872年5月18日-1970年2月2日)是二十世纪最有影响力的哲学家、数学家和逻辑学家之一,同时也是活跃的政治活动家,并致力于哲学的大众化、普及化。无数人将罗素视为这个时代的先知,而与此同时罗素的许多政治立场却又是十分有争议性的。由于其对基督教的批判立场,他也不断的受到基督徒和教会的攻击。

    他出生于1872年,當時大英帝国正值巅峰,逝于1970年,此时英国经历過两次世界大战,其帝國已經沒落。

    1950年,罗素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以表彰其“多样且重要的作品,持续不断的追求人道主义理想和思想自由”。

    罗素出生于英国威尔士的一个贵族家庭,祖父约翰·罗素勋爵(Lord John Russell)在1840年代曾两次出任英国首相,父亲安伯雷子爵(Viscount Amberley)是一名无神论者。罗素的母亲也出生贵族,她在罗素2岁时便去世了,2年后,罗素的父亲也去世。罗素是这个辉格党家庭的第二个儿子,他的教父是哲学家约翰·斯图亚特·弥尔。

    在双亲去世后,罗素和他的哥哥富兰克·罗素(未来的第二代罗素伯爵)就由祖父母抚养长大。与当时其他上流社会的子女一样,罗素由家庭教师专门教授。罗素在17岁时认识了美国人阿莉丝·皮尔索尔·史密斯(Alys Pearsall Smith),很快便爱上了这位姑娘,两人在1894年结婚。这段婚姻在1911年宣告结束,主要是因为罗素的不专情:他和包括奥特林·莫瑞尔(Ottoline Morrell)夫人在内的多人都曾有过亲密的接触。

    1890年罗素进入剑桥大学三一学院学习哲学、逻辑学和数学,1908年成为学院的研究员并获选为英国皇家学会成员。1920年罗素访问俄国和中国,并在北京讲学一年,与美国人文哲学家杜威同时间在中国讲学,年轻时代的毛泽东曾经在长沙担任其书记员。回到欧洲后著有《中国问题》一书,孙中山因此书而称其为“唯一真正理解中国的西方人”。

    1921年,罗素与前妻离婚后与荳拉·勃拉克(Dora Black)结婚,他们育有2个孩子。这期间罗素已经因为参与反战活动而被剑桥大学开除,他通过出版各种有关物理、伦理和教育方面的书籍谋生。1927年夫妇俩人共同建立了一所教育实验学校皮肯·希尔学校(Beacon Hill School)。 当徐志摩远赴英伦想拜罗素为师的时候,罗素已经不在剑桥大学。失望之余的徐志摩因此写下了他著名的诗作《再别康桥》(康桥即剑桥的音译)。

    1931年罗素的哥哥去世,罗素继承爵位,成为第三代罗素伯爵。但是他很少在公开场合这么称呼自己,或被别人这样称呼。

    罗素和荳拉·勃拉克也很快因他与一个美国记者的一段婚外情而告终。1936年罗素再与一名牛津大学学生派屈西亚·斯彭斯(Patricia Spence)结婚,他们最初是在1930年认识的。两人也生有1个儿子康拉德(Conrad)。1939年罗素搬到美国,到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讲学,并很快被任命为纽约城市大学教授。但是当这个消息一曝光,地方法院就取消了他的教授资格,认为他在“道德上”无法胜任教授一职。他在1944年回到英国,并重新执教于三一学院。

    1952年罗素再度离婚,和一名美国的英语教授结婚。1960年代罗素出版了自己的三卷自传,并曾参与了肯尼迪遇刺事件的调查。1970年去世,骨灰被撒在威尔士的群山之中。他的爵位由其与多拉的儿子约翰·康拉德·罗素继承,为第四代罗素勋爵。第四代罗素勋爵于1987年去世,爵位由罗素的小儿子康拉德·罗素继承,为第五代罗素勋爵,这位第五代罗素勋爵是位受尊敬的历史学家以及英国上议院成员。第五代罗素勋爵于2004年10月去世,爵位由1968年出生的他的儿子,也就是罗素的孙子,尼古拉斯·罗素继承,为第六代罗素勋爵。

    罗素最早对数学产生兴趣,然后才逐渐转向哲学方面,因此他在数学方面也有很多重要的建树。在数理逻辑方面,罗素提出了罗素悖论。罗素在1900年便认识到,数学是逻辑学的一部分。1910年,他和他的老师阿尔弗雷德·诺斯·怀特海一起发表了三卷本的《数学原理》,在其中对这一概念做了初步的系统整理。

    哲学上罗素最大的贡献是和G•E•摩尔一起创立了分析哲学,此外他还在认识论、形而上学、伦理学、政治哲学和哲学史方面做出过贡献。在剑桥大学时罗素信奉唯心主义和新黑格尔主义,但是在1898年在摩尔的影响下罗素放弃了唯心主义,转而研究现实主义,并很快成为“新现实主义”的倡导者。罗素此后始终强调现代逻辑学和科学的重要性,批判唯心论。

    罗素的分析哲学由此诞生:通过将哲学问题转化为逻辑符号,哲学家们就能够更容易地推导出结果,而不会被不够严谨的语言所误导。罗素认为哲学和其他自然科学的不同只是在于其研究的方向(哲学研究更广泛的内容),但他们的研究方法应该是相同的。哲学和数学一样,通过应用逻辑学的方法就可以获得确定的答案,而哲学家的工作就是发现一种能够解释世界本质的一种理想的逻辑语言。

    但是罗素的努力被哥德尔不完备定理证明是徒劳的。

    在伦理学和道德方面,罗素持的是开放态度,认为过多的道德束缚是人类不幸的根源,道德不应限制人类本能的快乐,因此提倡试婚、离婚从简和节育等,认为未婚男女在双方都愿意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并非是不道德的行为,这种观点使他在美国遭到激烈抗议,最终还导致他失去了纽约城市大学的教授职务。在教育方面罗素认为学生的言行举止不应受到约束与限制,在这一思想的影响下他和他的第二任妻子于1927年一起创立了一所试验学校。

    罗素是一名和平主义者,他曾反对英国参与第一次世界大战,并因此被罚款并丧失了三一学院的教职。1918年他还因反战活动而判刑6个月。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他曾支持过绥靖政策,但是后来又支持与纳粹德国作战,因为他意识到希特勒必须被消灭,否则将给人类文明带来灾难。罗素始终认为,任何战争都是罪恶的,但是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战争是在很多种罪恶中较轻的一种。

    罗素曾经说:"我绝不会为了我的信仰而献身,因为我可能是错的。"这句话体现了费边社成员的性格: 费边主义者就是怀疑主义者,不仅怀疑权威,而且也怀疑自己原有的看法,他们主张不断的以现实观照理论,不断辩论,不断修正对社会的认识。

    1948年11月20日,在对威斯敏斯特学校学生的一篇演说中,罗素惊人地指出,美国应该先发制人,用核武器彻底摧毁苏联,因为这样的后果要比苏联研制出核武器后爆发核战争好得多。但是之后罗素改变了看法,认为核武器裁军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并从此致力于核裁军运动。1954年氢弹爆破成功,罗素进一步意识到核武器将可能给人类带来的灾难。1954年4月,罗素發表了著名的《罗素—爱因斯坦宣言》,“号召世界各政府体会并公开宣布它们的目的不能发展成世界大战,而我们号召它们,因此在解决它们之间的任何争执应该用和平手段”。除了爱因斯坦在临终前签字外,汤川秀树和萊納斯·鮑林等多位科学家都在宣言上签字。1961年,89岁高龄的罗素参与一个核裁军的游行后被拘禁了7天。1964年,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后,罗素热情欢呼。他反对越南战争,和萨特一起于1967年5月成立了一个民间法庭(后來称为“罗素法庭”),揭露美国的战争罪行。

    在肯尼迪遇刺事件发生后,罗素是最早几个对官方的事件版本提出异议的人之一,并罗列出了案件的16个疑点。

    在宗教上罗素是一个不可知论者,相信上帝是否存在是无法证明的;政治上罗素的立场接近于民主社会主义:他支持政府为穷人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但是反对共产政权的极权统治。

    著作
    《哲学问题》 《西方哲学史》,(1950年,因书获得诺贝尔奖) 《幸福之路》(1930年) 《我的哲学发展》(1959年) 《婚姻与道德》(1929年) 《教育與社會秩序》(1932年) 《權威與個人》 《科學的未來》 《我們對外在世界的認識》 《權力:一種新的社會分析》 《数学原理(Principia Mathematica)》(1910-1013年) 《数学原理(Principles of Mathematics)》(1903年) 《中國問題》 《宗教與科學》 《工業文明的前景》 《自由之路》 《文明之路》 《我为什么不是基督徒》(1927年) 《人類為什麼戰鬥》 《心靈分析》 《物性分析》(The Analysis of Matter)[1]《自由與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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