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方式:期货交易是以公开、公平竞争的方式进行交易。一对一谈判交易(或称私下对冲)被视为违法。
交易场所:期货交易必须在交易所内依照法规进行公开、集中交易,不能进行场外交易。
商品范围:现货交易的品种是一切进入流通的商品,而期货交易品种是有限的。主要是农产品、石油、金属商品以及一些初级原材料和金融产品。
结算方式:现货交易是货到款清,无论时间多长,都是一次或数次结清。期货交易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必须每日结算盈亏,结算价格是按照成交价加权平均来计算的。(不怎么理解这句话)
交易对象:期货交易的对象是标准化合约,远期交易的对象主要是实物商品。
功能作用:期货交易的主要功能之一是发现价格,远期交易中的合同缺乏流动性,所以不具备发现价格的功能。
履约方式:期货交易有实物交割和对冲平仓两种履约方式,远期交易最终的履约方式是实物交收。
信用风险:期货交易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信用风险很小,远期交易从交易达成到最终实物交割有很长一段时间,此间市场会发生各种变化,任何不利于履约的行为都可能出现,信用风险很大。
保证金制度:期货交易有特定的保证金制度,远期交易是否收取或收多少保证金由交易双方私下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