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冰激凌,是大多数女孩子喜欢的。记得2000年的时候,有很多小mm请我的大哥请她们吃冰激凌。玲是其中的一个。我大哥是一家软件公司的中层主管,经常去蹦迪,在那个时候认识了玲。
说起来,玲认识我大哥,纯粹属于偶然。玲并不喜欢蹦迪,那天是和一群姐妹聚会,姐妹们非要来蹦迪,玲就跟着来了。其他人都蹦迪去了,玲孤独的坐在椅子上,眼睛有些迷茫,有些无聊。要了一杯饮料,在那里慢慢品尝着时间的枯燥。大哥那天本不准备去蹦迪,可是哥们拉着,只好去了。出了一身汗,大哥的哥们要了冰啤在喝,大哥也走向柜台要了啤酒向哥们那里走,经过玲身旁的时候,也许是上天的安排,大哥滑倒了,酒瓶子正好砸在桌子上,玲被溅了一身酒。场面当然是非常尴尬。大哥一边赔礼道歉,一边掏出纸巾给玲。玲起先有些生气,看到大哥道歉如此诚意,就不好发作了,一张玉脸寒在那里。服务生过来帮着打扫之后,大哥对玲说“很对不起,请您原谅”。看到玲还是在生气,大哥说“请您喝杯咖啡,消消气,怎样?”玲瞅了大哥一眼说,“那给我买个冰激凌吧,嗯,要香草的。”大哥脸色一变,走向了柜台。于是,大哥这个冤大头就买来了冰激凌,坐在玲的对面,和玲聊起来。事后,大哥告诉我,他在那个时候喜欢上了玲。玲自然就成了大哥的女朋友,而大哥也常常给玲买冰激凌吃。可是,大哥却从来没有吃一只。玲很奇怪,多次追问大哥。大哥给玲讲了一个关于冰激凌的故事。大哥对玲说“知道吗,在我的一生中,关于冰激凌的故事,已经成为一个永远的梦,深深地烙在了我的心上”。
我的家和我的父母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是我从来缄口不言的隐秘。没别的,只是因为它太穷,而他们又太让人拿不出手。我的家在一偏僻的小山沟里,却没有山清水秀的自然优势。山是秃山,只长草不长树,水是枯水,只剩下一条河道。我们一家5口人,父母和我还有两个妹妹。父亲很能干,可只那么几亩地,再能干又会怎么样?母亲身体多病,常年哮喘,喘得早早就驼了背,连走不了多远。对我们家来说,最值得他们骄傲的说是我了。从我上学开始,我一直就是我们村小学学习最好的学生,成了全村人关注的孩子。我们那个校长老跟村里人说,咱村想出息个人,就是老王家的柱子了――我父母没念过什么书,他们给孩子起名,都是乡下人的方法,叫得实实在在的。我的大名就叫王大柱。我们村没几个孩子念到中学,但我念了。念书对我来说,真的很轻松。我念到中学的时候,母亲就开始养鸡,其实她最怕这些鸡、鸭、鹅什么的,因为母亲的哮喘是属于过敏性的,鸡毛是最应该避免的过敏源。母亲戴上自己缝制的大口罩,不管多热的天。家里腾出一间仓房,专门养鸡。识不了几个字还托人到县里买了养鸡的书来学。她说,我儿子这么聪明,我一定得供他上大学。 我们那个中学是个乡下中学,从来没有人考上过县高中,能坚持念到中学毕业,已经没有几个人了,剩下的也大部分是有头有脸人家的孩子。我每天走十几里才能到学校。中午吃妈给我带的鸡蛋和干粮。因为学习好,是老师的希望,所以我在学校也很重视,同学也爱和我玩,因为我可以帮助他们。
那个时候我开始知道冰激凌这种东西。但都是最普通的,其实现在想来,也就是后来的雪糕之类,或者是多加了点奶的冰棍。几毛钱一支,我从来没钱买,看着同学们吃的时候,我就低下头去学习。我自己开始手里有钱是到县里上了高中之后。果然不负众人所望,我们那所中学,只有我一个人考上了县里第一中学,那是省重点啊,是省里有名的一所高中。许多市里有条件的人家,孩子考不上重点高中的,都托人把孩子送到这里来念书。我们本县,像我这样从偏僻农村自己考上来的,简直少而又少。我在这里算是见了大世面,我才知道这世上竟有和我家截然不同的另一种生活。在高中里,我那些同学吃的,穿的,都是我见都没见过的。到了高中,我必须住宿。那宿舍的条件真好啊。雪白的墙壁,明亮的灯光,一张张单人床上,是让我看得琳琅满目的被褥毛毯。一种抑制不住的自惭形秽让我完全变了一个人一样。第一天报到完了,我回家就跟我妈说,不给我买新被我就不去上学了。母亲那几天高兴得合不上嘴,说别说新被,新衣服妈也给你买,还有新书包。都是新的。母亲拿出了攒了3年的钱,带我到县去买东西。那一天我感觉让我丢5透了人。问到每一件东西的价钱,母亲都先“啧啧”的惊叹一句:“这么贵!”然后才小心翼翼地从怀里掏出钱来。母亲说她只结婚那次上了趟县里,十几年了,这是第二次。临走,母亲给我留下了生活费和学费,她犹豫着想陪我去学校,被我拒绝了――个王大柱的名都让同学笑了半天了,何况王大柱的妈。母亲一眼就看透了我的心思,她赶紧说,妈本来也不能去,家里那么些鸡还等着呢。
我长到了十几岁,第一次自己有了钱。但我很快发现钱是那么不抗用。那时是夏天,我那点生活费还不够有些同学的冰激凌钱。在课间是时候,许多同学跑出去买冰激凌。今天你请,明天我请,我不能总游离在同学之外吧?那里的冰激凌再不是我们乡下中学那样的了,五花八门,无奇不有。我平生第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东西。钱很快用完了,我回家去要。母亲很惊异上高中需要这么多钱,我一个月的生活费,够全家半年的家用了。但她还是毫不犹豫地满 足了我的要求。最初的几次回家,她都要给我煮上一堆鸡蛋带着,我的同学都说我的身上吃出股鸡屎味来了。还给我起了个外号叫“茶蛋”。后来,我就坚决不让我妈煮了,甚至把她非让我带上的几个,也扔在了回学校的路上。高中的新生活搅乱了我的心,我那时惟一每天想的是怎样不被别人瞧不起。我的精力不再集中在学习上了,学习成绩每况愈下。母亲一点也不知道,每到家长会,我就借口家远,不让家里来人。所以直到我念高三,在妈的心里,她的儿子永远是那个聪明过人学习第一的孩子。但躲不过的高考终于来了。我大约预料到自己考试的结果,临考的前一天,我回了一趟家。母亲说,可怜我的孩子了,你看别人家,考大学都有人陪着,只咱家,你看你爸爸没出过什么门,这些鸡 妈又离不开……我不知道没念过什么书母亲为什么那么善解人意,她分明是知道我不愿意家里人去陪着,却说了这么些让我宽心话。那一瞬间我心里真向她坦率承认,这些年我都干了些什么。但话到嘴边我又忍住了,那时候我只希望出现奇迹,我心里存着一丝幻想,只要我考上了,一切都好说了。我自己回学校。往汽车站走的路上,我总感到身后似乎有人,回头看了看,却没有。我想是自己心绪不宁的缘故,等来了通往县城的汽车,我坐了上去。无意间我向窗处看了一眼,我真的发现,远远地,母亲站在那里……
每年高考几乎都是我们那儿最热的几天。那一年也不例外。一天天考下来,我的心已降到冰点,什么感觉没有了,我几乎知道自己最后的幻想也破灭了,考完最后一科的时候,我连走出考场的力气都没有了。我是最后一个走出来的。太阳毒毒地照着,晃得我眼睛都睁不开,眼前上片昏花。我刚走到学校院墙的拐角,一个人影闪了出来,天哪,是母亲。我大吃一惊,我问:“妈,你怎么来啦?”母亲脸上布满了得意。她说:“孩子高考,这么大的事,妈怎么能不来。我怕你不愿意,偷着跟来的。”我后来才知道,那天晚上我上了汽车,母亲没舍得花车票钱,是自己步行了一个晚上,才赶到县城的,她住在一个澡堂里,只能晚上睡一觉,白天,她就躲在这个墙角里,偷偷地看着我进去,又偷偷地看着我出来。如果我进了那个小饭店,吃饭的时候,我绝想不到窗外有一双母亲的眼睛在关切地看着我,看我一顿吃了多少,看我喝没喝够水。当我剩了大半盘的菜转身离去的时候,我不知道我的母亲只啃着她从家里带来的硬硬的干粮。我还没从震惊中清醒过来,母亲已是一脸的神秘,她紧紧掩着自己的胸问我:“你猜,妈给你带了什么你最想吃的?”我茫然了,什么是我最想吃的呢?高中三年,我别的没学着,只这吃,跟着学了许多,已经再没有小时候那种对吃的渴望了。看我半天不明白,母亲等不及了,她一下从怀里抽出了手,手上是一支软塌塌的冰激凌。冰激凌被塑料纸包装着,没淌出来,但已经全化了。撕开了包装纸的母亲不禁愣住了。她不停地说,你说,这事整的,这事整的.还是在上高中后的第一个春节,母亲精心准备了几个乡下人过节常吃的菜。两个妹妹一边吃着,一边问我,哥,你在县里住了那么长时间,你觉得什么最好吃?我脱口而出,冰激凌。妹妹们问,怎么个好吃法?有妈做的鸡肉好吃吗?我夸张地说,没有可比性,哇!好吃极了。我怕母亲担心我乱花钱,赶紧又补上一句:“可惜太贵。买不起。以后我有钱,一定先去吃一顿冰激凌。”我和妹妹们的闲聊在母亲心里留下无比深刻的印象,让她当成个心事牢牢地记住了那么长时间。我和同学平时常吃的冰激凌此时在母亲那里像宝贝一样捧在怀里。我“哇”的一声开始了自己有生以来痛彻骨髓的一场痛哭。
“接下来的一年里,我把全部精力都用在了读书上,终于取得了一所小有名气的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当我大哥说到这里,脸上一片肃穆。“你快吃吧,要化了”,大哥提醒听故事听的痴痴的玲。“嗯,那你有没有给你妈妈买过冰激凌吃啊?”“买过,工作后,妈妈来看我,正是夏天,也是这种冰激凌。”“那你怎么不吃啊”我大哥没有回答。
玲在这一刻觉得和大哥的心贴近了。因为玲知道,自己在大哥的心里已经被当做亲人。玲感觉自己在大哥身边是快乐的,幸福的。“他是最了解我的人,也是值得我爱一辈子的男人。”玲对我这样说。因为我常去大哥那里,所以和玲也就熟悉了,我也将玲当做准大嫂了。我追问大嫂,大哥讲的故事就那样结束了?没有再讲吗?玲幸福的笑着,“没有了,他就讲了那么多,你想听去问你大哥啊。”
大哥只是忧郁的望着窗外的车来车往,没有回答玲。当玲吃玩了冰激凌,大哥轻轻用手擦去玲嘴角残留的冰激凌,长吁了一口气,说“我们走吧”。当他们走出去,在人群中的时候,玲突然问大哥:“你会一直请我吃冰激凌吗?”大哥笑着说:“会的,我会请你吃一辈子冰激凌的。”玲在那一刻,觉得自己是最幸福的。冬季的一天,玲说要吃冰激凌,大哥拨弄着玲的头发,怜惜的说道“今天这么冷,不怕冻坏了吗?”又追加了一句“你冻坏了,你自己不心疼我还心疼呢!”玲调皮的笑笑说“我就是要吃,今天的气温正合适,空气污染指数为0,冰激凌指数是100,是吃冰激凌的好天气。”大哥笑了,心里想:什么天气也不会阻挡你吃冰激凌的愿望,竟然还有冰激凌指数。当然,大哥立即去买了冰激凌,而冰激凌指数,也成了玲吃冰激凌的前兆。--原来一生一世那么短暂,原来当你发现所爱的,就应该不顾一切的去追求.因为生命随时都会终止.命运是大海,当你能够畅游时,你就要纵情游向你的所爱,因为你不知道狂流什么时候会到来,卷走一切希望与梦想.
玲把冰激凌指数挂在了嘴边,而且也被大哥宠着,天天把冰激凌挂在了嘴边。可是大哥面临着一个问题,公司派他去北方的一个城市开拓业务,让他主理那边的事务。对于大哥来说,这是一次机遇,但大哥却不想离开玲。玲很喜欢现在的工作,当玲知道这个消息时,眉头紧锁。大哥对玲说,我去那边挣钱,可以使我们将来的生活过的更好,以后我还可以回来发展的。大哥深爱着玲,这我是知道的,大哥告诉过我,他这一辈子什么都可以失去,唯独不能失去玲。
“哼,再也不能吃到你买的冰激凌了。”“傻瓜,我会回来发展的,过去也就一年多吧。”“那你要早点回来啊,回来先给我补上冰激凌。”大哥告别他心爱的姑娘,到了北方的那个城市。而当大哥走后,我去嫂子那里玩,却从来没有见嫂子吃过冰激凌。因为我知道他们的事情,就逗嫂子,“你怎么不吃冰激凌了?”嫂子白了我一眼,没好气的说,“不想吃”。后来,我想想这句话,原来这里面有着玲对大哥的情意呢。
大哥还有两个月就要回来工作了,从嫂子那里我听到了这个消息,很高兴,也为大哥和嫂子高兴,有情人终成眷属了嘛。听嫂子说,大哥回来之后他们就要办喜事,还说要我做伴郎呢。“哦,请我做伴郎也不是很难啊,嫂子,今天的冰激凌指数可是很高啊,我……”我想敲嫂子一个冰激凌吃。“去去去,我今天的心情指数很低,不要烦我啊。”嫂子在收拾着屋子。
还有几天,大哥就要回来了,我给嫂子电话,几次都没有打通。可能嫂子在忙着置办嫁妆吧,我心里猜测。大哥回来的前一天,大哥告诉我他这几天打电话给嫂子都没打通,手机关机,座机没人接。大哥叮嘱我,明天去找嫂子,和嫂子一起去机场接他。我想给嫂子打个电话,约一下明天我过去的时间,结果没有人接,我想算了,明天早点过去。大哥是上午十点的飞机,机场离市区远,要一个多小时的路程。早上七点半,我就出门了,八点多一点,到了嫂子的楼下。
我敲打着嫂子的房门,而没有人来开门.怎么回事?出意外了?我用力的敲击起来.过了一会,对门的门开了,一位老大爷告诉我,那个女孩子前几天搬走了,现在这里没有人住.我听到这个消息,楞住了,我问老大爷,您知道她去哪里了吗?得到的回答当然是否定的.看来,大哥也不知道这件事情.我该怎么给大哥说呢?在去机场的路上,我思绪起伏.嫂子为什么突然离开了呢?
当大哥见到我一个人站在那里时,脸色灰暗起来。当听到我说的话时,大哥的脸扭曲起来,我从来没有看到大哥会那样。我们没有回去,直接来到大嫂的住处,。大哥虽然知道房子里没人,可是依然用力的敲着门,大哥的手被防盗门撞击的通红。大哥爬在门上,脸贴着冰凉的门,我想大哥此时心里会很痛苦吧。可大嫂为什么走了呢?
从此大哥开始了艰辛的寻找大嫂玲的事情,可是寻找了快半年,始终没有玲的消息。大哥几乎走遍了整个中南地区,找遍了玲的所有亲朋好友。可是没有一点点消息。一直到这年的十二月中旬,大哥接到玲父亲的电话,让大哥过去一趟。玲的父亲在电话里没有多说,大哥怀着复杂的心情踏上了路程。一进玲的家,大哥第一眼就看到了玲的遗像,没有说一句话,没有流一滴泪,大哥跪在了玲的遗像前。玲的父母也在一旁抹着眼泪。如果泪流出来心里还好一点,一滴也不流更伤身体,可惜那个时候我没有在旁边,不能去劝慰大哥。大哥那个时候的心情我无法体会到,但我知道,他没流眼泪,因为他的心在流血。
玲的父亲给大哥说了玲离开那个城市之后的事情。就在大哥要从北方回到这个城市的时候,玲在医院检查身体,意外的得知了自己患上了癌症,医生说还有半年的生命了。玲没有告诉任何人,独自来到了一个南方的小镇,在那里,玲度过了自己最后的岁月。玲不想让大哥知道她的消息,不想让大哥为她而痛苦,她以为时间会让大哥慢慢忘记她。她没有想到大哥始终在寻找着她,其实她生命的最后岁月可以过得更幸福一些的。玲的父母得知玲的所在,是在玲的生命还有几天的时候。玲临死前,交给父母一个纸盒子,让父母转交给我大哥。纸盒子里是517个香草冰激凌纸杯和一个笔记本,笔记本的封面上写着五个字“冰激凌指数”。从去年5月10日我大哥离开到玲死去那一天,正是517天,每天一个纸杯。笔记本里是什么内容我就不知道了,只有大哥才知道。这一些都是大哥告诉我的。大哥回到我这里后,辞去了公司的职务,出国了。临走我去送他,看着他的行李,除了一个箱子外,就是那个纸盒子了。大哥有时候会给我电话,说一下他在国外的事情,但都很短时间就挂了电话。大哥至今还没有结婚,他也不打算结婚了,我听到大哥说的时候,心里有些凄然,他将和一个纸盒子共度一生了。这个故事到此也就结束了。哦,我大哥不是我的亲兄弟,但我们的感情胜过亲兄弟,我也在大哥离开后不久,也离开了那个城市。我,就是在那个城市认识我大哥的。
